联系我们
姓名:成华
手机:180-7154-0951
邮箱:455499319@qq.com
证号:14201201710572591
律所:北京盈科(武汉)律师事务所
地址:武汉市武昌区武珞路421号帝斯曼国际中心28、29、30、30A层
公司知识
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的条件
来源:武汉律师 网址:http://szzy.viplaw.cn/ 时间:2014/11/26 17:04:07
【关键词】上市公司,股票上市
推荐阅读:
▶ 上市公司的特点 ☞【 阅读全文】
▶ 上市公司发行股票的基本要求 ☞【 阅读全文】
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,应当符合下列条件:
(一)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已公开发行
(二)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三千万元
(三)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;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,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百分之十以上;
(四)公司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,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。
证券交易所可以规定高于前款规定的上市条件,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。